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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种互联网应用平台层出不穷,相关APP、公众号、小程序等呈井喷式增加,以公民个人信息为目标的案件高发并呈迅速增长态势,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成为公安机关关注的重点。
2020年以来,公安机关每年组织“净网”专项行动,依法重拳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累计侦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件3.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4万名,查获手机黑卡3000余万张、网络黑号3亿余个。8月10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表示,从目前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有信息获取、信息倒卖、下游犯罪三大环节。
在信息获取环节,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行业内部人员、APP非法采集、骗取或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互联网上即时通信、电子邮箱等应用软件传输的个人信息,政务、商务、社交等网络平台存储的个人信息,行业内部信息系统搜集的个人信息和公民持有的个人信息。
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接下来会流转到信息买卖中间商手中,这就是信息倒卖环节。他们有的打着行业信息交流的旗号组建即时通信群组,自称“查档”中介,根据客户需求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在互联网上搭建售号平台,倒卖微信、QQ、微博、小红书、抖音等各类账号,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
非法获取的信息最终用途,在下游犯罪环节。一方面是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虚拟身份等物料支撑;另一方面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提供精准靶心。
公安机关全面摸清产业链各环节特点,开展上溯源头、下追买家的全链条打击,并同步跟进“一案双查”,压实互联网企业平台主体责任,坚决遏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蔓延趋势。循线深挖犯罪线索,破获大量电信诈骗、套路贷、网络盗窃、网络洗钱等违法犯罪案件。
针对快递信息泄露引发电信诈骗的问题,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邮政局联合开展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泄露治理专项行动;针对装修、贷款等骚扰电话的问题,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公安机关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的难点、盲点,组织开展多项专项整治,惩处了一批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公司,循线打掉多个电话推广犯罪团伙。
《人民日报》(2023年08月11日10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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