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满两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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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城商行开立 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
本报记者 苏向杲
2月28日,银登中心发布的最新一期“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机构统计表”显示,有19家城商行(含省级分行法人机构)、4家农村中小银行等机构已开立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
去年12月30日,银登中心公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将信托公司及部分地区的城商行、农村中小银行纳入试点范围,目前第二批试点已满两月。从第二批试点机构参与情况看,新纳入试点范围的中小银行机构开通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的比例仍较低。
在受访人士看来,目前中小银行“开户”量较少的原因有三:一是第二批试点仅将北京等11个省市的城商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纳入试点范围,整体试点范围较小;二是中小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动力不足,担心不良资产主动暴露后带来负面影响;三是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包质地差,性价比低,接盘方少。
第二批试点机构开户数暂占5%
2021年1月份,银保监会批复同意银登中心试点开展单户对公和个人批量不良资产转让,规定6家国有大行、12家股份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符合条件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参与试点。去年末下发的《通知》将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以及部分省市城商行、农村中小银行纳入试点。
从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机构整体参与情况看,截至2月28日,已有644家机构开立了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账户,其中国有大行和城商行合计达440家,占比高达6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合计达173家,占比27%。
而城商行、农村中小银行等第二批试点机构由于试点时间短等原因,目前开户数合计仅占5%。自《通知》下发后,“开户”的城商行共19家,农村中小银行4家,消费金融公司5家,金融租赁公司2家,汽车金融公司1家,信托公司0家,合计31家。
城商行、农村中小银行开户数较少的另一个原因是,这类银行对处置不良资产也有顾虑。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对记者表示,中小银行资本水平普遍较低,出售不良资产就意味着不良率显性化,这要求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提高拨备率,这有可能引发监管关注,并被降低评级。
一些其他客观原因也让部分中小银行打“退堂鼓”。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一方面,中小银行此前没有个贷批转的经验,不良资产包很难估值、定价;另一方面,个贷批转涉及催收、个人信息保护等一系列棘手问题。
不良贷款“越拖越不值钱”
尽管中小银行在转让不良贷款方面存在诸多难点,但从长远、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业界人士认为,不良贷款“越拖越不值钱”,应积极参与试点以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
目前,暂无中小银行最新的不良率数据,但银保监会近期披露的数据显示,2022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达3.8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699亿元,不良贷款率1.71%。
受访人士预计,今年中小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压力不小。董希淼表示,一方面,中小银行本身不良贷款率普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潜在不良率风险较大;另一方面,近两年实施的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缓了中小银行不良资产的反弹压力。
此外,当下中小银行还面临不良贷款处置渠道狭窄的难题。曾刚表示,一方面,与大行相比,中小银行受制于业务发展定位和区域性属性,客户信用资质水平相对下沉,抵押物质量较低,资产管理公司不愿意接手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另一方面,中小银行专业人才欠缺,自身消化不良资产的能力有限。
董希淼补充说,目前头部几家大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服务大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无暇顾及中小银行。再者,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数量虽多,但处置不良贷款的能力仍有待提升。此外,资产证券化等一些新兴不良贷款处置方式服务中小银行的力度还很弱,无法有效覆盖需求。
基于上述现状,董希淼建议,一是中小银行要积极参与试点,采取更多差别化措施,综合运用现金清收、自主核销、不良资产转让和不良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大不良资产处理力度,提高处置速度;二是放宽政策限制,鼓励更多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不良资产处置,创新处置的方法和手段,提高不良资产处置市场供给能力。地方政府要拿出更多“真金白银”,在税收减免、债务重组等方面有力支持中小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
曾刚也建议,要引导资产管理公司加大对中小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力度;中小银行自身要完善人力储备,提升不良资产处置能力,拓展多样化处置途径;要适度放宽监管指标和风险容忍度,鼓励中小银行主动暴露、处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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