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美机构加盖“作废公章”赖账和解协议 法院:三倍赔偿
【解说】签了和解书,对方却拒付和解金?肖女士因对双眼皮修复手术效果不满意,在与某医美公司员工王某进行多次协商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肖女士获赔2万元人民币,不料,该医美公司并不认可协议的真实性,辩称其并未授权王某处理此事,且加盖的公章为注销公司公章。肖女士遂将其告至法庭,5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某医美公司依约赔付肖女士3倍违约赔偿金共计6万元、律师费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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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原告律师称,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后,肖女士按照约定删除了在网络上发布的帖子,但截至履行之日,被告却一直没有将2万元退费支付给肖女士。
【同期】原告代理律师 王勋
依据和解协议的约定,实际上在被告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这个两万元的退费之后,原告可以要求被告支付三倍的赔偿,包括原告为维权支出的所有的费用,都是由被告来承担的。
【解说】医美公司代理人辩称,王某在公司主要负责业绩,维护平台运营的工作,现已离职。公司并未授权王某处理此事,且该和解协议无公司法人签字和公章,不认可协议的真实性。审查签约人王某于盖章之时是否有代理的权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对此法官进行了回应。
【同期】民一庭法官 李增辉
这个运营总监,持续了好几个月,长期和这个消费者保持沟通,实际上也是建立了一种,纠纷化解工作当中一种信任关系。这个案件的法律适用的要点,主要是工作人员是用公司五年前注销的关联公司的印章签署和解协议的行为是否有效,最终我们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他从事的是有权代理是职务行为,然后依法确认了和解协议书的效力。
【现场音】
判决如下: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违约赔偿金六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律师费五千元,案件受理费一千四百二十五元由被告负担。
【解说】法官表示,案件宣判后,针对本案中医疗美容公司违法违规使用公章问题,朝阳法院向朝阳区卫健委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加强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的统一培训,提高医疗美容机构工作人员对印章风险防控能力,避免违规使用印章。
【解说】近年来医美纠纷案件频发,作为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法官也作出了提示。
【同期】民一庭法官 李增辉
第一,合同要签订好;第二,相关的病历、医疗费的票据,包括就医期间的一些图片、短信的记录、微信沟通的记录还是要留存好,一旦发生纠纷,提交至法院可以作为诉讼的相关的证据;第三就是在出现纠纷之后,依法通过合理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维权,如有必要的话,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查控被告医美机构的相应的财产,防止跑路事件的发生。
对于以后签署的合同、拿到的赔偿协议、还款协议,在签字人那的授权,这一定要审查清楚,要有合法的授权;第二,加盖的印章也要审查清楚,看是否是作废的印章,印章上面的字迹,与目前正在起诉的被告是否相符。
李佳励 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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