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_新资讯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日期:2023-03-07 19:07:15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资料图)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前,对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拟向新亚东方出

                  《关于公司拟向新亚东方采购 4000KW

租生产车间及办公室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屋顶光伏电站及地面光储充建设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新亚东方拟向公

司采购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与拟签署的关联协议进行认真地审阅,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

新亚东方电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厂房租赁、日常销售、光伏屋顶 EPC 项目承包事

项,以上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等

方面相互独立,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以上议案提交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

     金爱娟      王伟       张爱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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